昨天跟他的朋友聊天.他的朋友問我:覺得他怎麼樣?我說他本來就是我男朋友.那個人問:真的是這樣嗎?


他說他知道我在台北有另外一個男人.他認為我回來之前找那個男人.回來之後又找他.是不是把他當成那個人的替代品.我說.我這個人是可以把感情分成好幾等份的人.他說這樣不對.那種平分的愛是不完整的.你必須從兩個人當中選一個.誰輕誰重.如果真的愛他.那就把另外一個人忘了.如果愛的是另外一個.那就不要再找他.


我不希望.同時失去兩個人.或許.彼此都是彼此的替代品.可是我真的不這麼覺得.我不懂.為什麼這種關係不能切成兩等份.難道這樣做.兩邊都會受傷嗎?我該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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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ngerwit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